杭州外地车限行时间:工作日限行时间(上午7:00-9:00,下午16:30-18:30),全号段禁行。
一、杭州外地车限行区域:
除了包括杭州市区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具体如下所示:
1、浙A号牌机动车: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2、非浙A号牌机动车: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三)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限行”限制。
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参考链接:杭州交通信息网
杭州限行只限制工作日。
工作日期间,非浙A号牌的车辆不分尾号,在错峰限行时段内“全号段”均需遵守限行规则。周一“1”和“9”;周二“2”和“8”;周三“3”和“7”;周四“4”和“6”以及周五“5”和“0”。
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16时30分至18时30分)期间,禁止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附属桥梁、隧道)行驶
扩展资料:
杭州限行的主要原因,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首当其冲。机动车尾气排放被指是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元凶之一。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污染颗粒的主要来源。机动车尾气排放过程中的一次性颗粒,以及排放气体经过一定光合反应而“二次合成”的颗粒,包括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有机碳等,这些全部归到尾气排放的贡献率中,那么这一部分大约占到整个PM2.5来源的将近40%。
放缓了机动车总量的增长速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改善杭州环境空气质量肯定是有好处的。今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幅也会随之缩减。这是治理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一方面。
参考资料:杭州限行升级版明起实施--人民网汽车--人民网
一、杭州外地车限行规定如下:
1、在“错峰限行”时间内,禁止所有非浙A号牌的机动车辆;
2、“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二、浙江杭州不受限行限制的机动车
1、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扩展资料:
外地车在杭州限行违章处理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2、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 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3、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
4、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域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按“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定性,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5、同一辆受限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比如说,你在早高峰闯了“禁区”,被处罚了,如果你在晚高峰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就得受第二次处罚。
6、受限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 行”等规定的,“三罪并罚”,只处罚一次。
参考资料:机动车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浙江政务服务网
1、杭州外地车限行区域:除了包括浙A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杭州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2、非浙A车牌车辆的限行区域:除了包括老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3、主城区:以下地面道路外围可通行“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地面道路为禁行道路。其中,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等边界道路可以通行。
绕城内:高架道路禁行范围全市绕城高速以内的所有高架道路,包括时代-中河-上塘高架、秋石高架、彩虹快速路、德胜高架、石大-留石高架等。
时代-中河-上塘高架:南起冠山隧道南接线上下匝道,北至康桥路上下匝道的高架道路为禁行范围。
秋石高架:南起机场路上下匝道,北至绕城公路以北秋石高架主桥面出入口的高架(隧道)道路为禁行范围
彩虹快速路:西起之江大桥桥东隧道入口,东至江晖路上匝道的高架(隧道)道路为禁行范围。
德胜高架:西起保俶路上下匝道,东至文泽北路东入口的高架道路为禁行范围。
石大-留石高架:西起郭家厍上下匝道,东至笕丁路上下匝道的高架道路为禁行范围。
扩展资料: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交通拥堵,继续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基础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城市交通发展状况,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5月5日上午7∶00起,调整机动车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错峰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
二、“错峰限行”范围
(一)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三“错峰限行”规则
(一)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三)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限行”限制。
1.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四、其他规定
(一)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二)春秋旅游旺季期间,西湖风景区实行双休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具体由杭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参考资料:杭州交通信息网 关于调整"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间,非浙A车牌在市区道路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内的高架道路限行,限行时间是早上七点到九点,下午十六点半到十八点半,周末节假日的话西湖景区道路单双号限行,单日汽车号牌尾数单号的通行,双日汽车号牌尾数双号的通行,限行时间是早上八点半到下午十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