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就业,居住等情况下也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由于居住证办理需要单位出具相关的单位证明等资料,单位是应该协助员工办理居住证的,若因为单位不协助无法办理居住证,单位也有责任。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不是必须的。从人力资源角度,建议协助办理,这样员工不用请假,同时员工也感受到企业的关怀,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没有必须不必须吧,如果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请单位出具证明就行了。
并没有。这个完全依照员工意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