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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只要该笔销售交易不属于以上情形,就可以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知识延展(摘自:增值税即征即退)
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并且增值税实行价外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由消费者承担。
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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