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终裁己判决,被告申请中级法院撤诉被驳回,申请人又起诉到基层法院迟迟没有判决,请问申请人还可以用

2024-11-24 11: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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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不服,规定了不同的救济渠道。用人单位申请中级法院撤销的申请被驳回,申请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是6个月。等待法院判决即可,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2:

一方不服仲裁庭裁决向中级法院提起申请撤销裁决,被法院驳回的,再无权上诉啊,基层法院应不予立案。

回答3:

您的问题我没太明白 。。。 既然都已终裁,自然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