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主要内容有:迁都洛阳;学汉语;穿汉服;改汉姓;与汉人通婚;采用汉族官制律令;学习汉族的礼法,尊崇孔子。影响:促进了北方的民族大融合,加快了封建化进程,推动了历史的进步。
孝文帝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
第一推行均田制
.第二,整顿吏治
第三,迁都洛阳
第四,实行汉制与移风易俗
政治
1.整顿吏治
公元472年(延兴二年),政以久任,满一年升迁一级;治绩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处罚,甚至降级。
2.变革税制
公元475年(延兴五年),为改变过去州、郡、县争收租调的混乱局面,政府确定只能由县一级征收,征收时禁止使用大斗、长尺、重秤。
3.颁俸禄制
公元484年(太和八年),颁布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处死。次年颁行的均田令中,又规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职高低给一定数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准买,离职时移交下任。
4.改革官制
太和年间,议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从品为北魏之首创。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标准,将代北以来的鲜卑贵族定为姓、族,姓为高,族次之,其中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所谓四姓,一说为中原汉族高门崔、卢、李、郑,一说为汉族甲、乙、丙、丁四种郡姓,后者似为确。班定姓族,使鲜卑贵族与汉士族得以进一步结合。
5.迁都洛阳
经济
1.行均田制
公元485年(太和九年),颁布了均田令,对不同性别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别。露田种植谷物,不得买卖,七十岁时交还国家。桑田种植桑、榆、枣树,不须交还国家,可以出卖多余的部分,买进不足的部分。还授土地时对老少残疾鳏寡都给予适当的照顾。
2.创三长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采用邻、里、党 的乡官组织,抑制地方豪强荫庇大量户口。
3.改革租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孝文帝对租调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新租调规定以一夫一妇为征收单位,每年交纳帛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从事耕织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头的租调,分别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文化
1.禁胡语
孝文帝实施汉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将语言改变,规定不再说鲜卑复合语,而须改说单音节的汉语,《魏书‧咸阳王禧传》记载孝文帝言:“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其年三十已上,习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加降黜。”
2.改汉姓
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复姓),改为单姓。以下是一些例子:
拓拔(皇族)→元姓
独孤→刘姓
丘穆棱→穆姓
步六孤→陆姓
贺赖→贺姓
贺楼→楼姓[5]
3.尊孔子
孝文帝迁都洛邑后,立即下令加紧修建孔庙祭孔。又给予孔子后裔土地与银钱,让他们可以继续祭祀这位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