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观包括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整体与部分,系统和要素。
发展观包括发展的普遍性,发展的实质,量变与质变,内外因矛盾观包括对立统一,普遍性,特殊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
“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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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着的的有机整体。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可变性。 因此,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观点。
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上升,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即发展观。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观是一定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思想观念层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个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对发展及怎样发展的总的和系统的看法。确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它也是伴随各国经济社会的演变进程而不断完善的。
矛盾,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它有两种情形,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依存,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1.联系观包括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整体与部分,系统和要素
2.发展观包括发展的普遍性,发展的实质,量变与质变,内外因
3.矛盾观包括对立统一,普遍性,特殊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