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2、本案估计因传讯未及时到案而改变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当然也有可能案情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