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法院是否告知你不立案的原因呢?有没有给你不予受理裁定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你的这个起诉状有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说明应当适用的法律,但是这个不影响立案啊。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虽然规定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你也可以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的机关是你门县的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