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治安,警察有啥区别

2025-01-24 2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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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不知道一楼那位的答案是从哪儿来了,但我知道这位仁兄对我国警察必然一无所知,否则也就不会复制那么一大堆无知的废话了。

什么是“警察”?警察是指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武装力量。但有一点需要注意:我国的武装力量包括PLA、武警、预备役、民兵,其中并不包括警察,所以我国的警察尽管带着枪却不是武装力量,而是部分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和司法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

简单的说吧,公安是警察,而警察并不只是公安(一楼所谓的“警察是公安的子概念”完全就是胡扯)——我国的警察分为人民警察(民警)和司法警察(法警),前者是行使行政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的警察、后者是行使司法权没有执法权;前者由公安系统、国家安全系统、监狱劳教系统组成,后者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组成。(这个概念在《警察法》上说的很清楚)

那么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搞不清公安和警察的关系、或者认为公安等于警察呢?
我国(共和国)最早的警察队伍是38年组建的简称为“边警”的“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队”,39年行使警察职能的机关被命名为公安机关(公安是“公共安全”的意思,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公共安全委员会”,并非我国首创),在此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国行使警察职能的机关就只有公安,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公安和警察确实是一致的。

后来公安机关内的很多部门先后脱离公安部并入其他部委或成立新部委(比如两劳部门并入司法部成为监狱劳教系统,反间部门与整个中调部以及国防科工委、统战部等部委的部分单位合并组建国家安全部成为国家安全系统等等),这一环节确实有很多朋友不知道。
再者,脱离出来的这些系统的警察和整个社会的接触面明显要比公安系统窄得多——监狱劳教民警和大多数人基本不接触,两院法警也是同样的情况,尤其搞情报的国安,他们的民警连警服都很少穿、警车也基本不开,和普通人更是少有接触了,大家对其自然少有了解(认为狱警是公安的比比皆是、把安全部说成“安全局”的比比皆是、认为安全系统是部队的比比皆是)。而负责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交通管理等工作的警察都是公安民警、这些工作又是和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大家普遍认为“公安=警察”或“警察=公安”也就不足为奇了。

再说一下《警察法》的相关内容:《警察法》第二条对警察的解释是“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为什么是“人民警察包括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是不是觉得不太好理解呢?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我国的制度决定了国内司法机关和大多数行政部门的名称前都被冠以“人民”二字,所以这里的第一个“人民警察”是泛指所有的警察(武警除外),第二个“人民警察”则是专指公安、国安、监狱民警,“司法警察”就是两院法警了。

最后在指正一下二楼朋友的答案(如有不当也请指正):
交通管理是公安系统的警种之一,交警同样是公安民警;
乘警是铁路公安,铁路公安是公安部派驻铁道部、与铁道部共同管理的公安系统行业警察之一,乘警也是公安;
火警是公安消防部队,这支部队被列入武装警察序列、在编人员是现役军人,但是他们隶属于公安部而不是武警总部,所以消防部队是公安系统的现役警种;
特警是执行处突、防暴等任务的“特种警察”,公安系统和武警部队都有自己的特警队,所以特警不是独立于系统外的警察;
武警部队虽然被冠名为“警察”,但是士兵和警官都没有任何执法权和司法权,所以他们并不是作为执法主体的警察(这里就不深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了,不好听),但是武警序列中的公安现役部队(消防、边防、警卫三个警种)的警官却是具有执法权的,这支部队是真正的兵役制警察。

回答2:

警察分很多种,有司法警察,公安警察,交通警察等, 公安是警察部门的一个警种,它隶属公安部,专门监管社会公共安全,打击犯罪,侦破各种刑事与民事案件, 司法警察隶属司法部,它的职责是看管在押服刑人员,小至少管所,戒毒所,大至监狱. 交通警察也是属于公安部的,整个城市的交通都要靠他们来维持. 总的来说,公安只是警察的一个部门,并不代表"警察"这个广义范畴!

回答3:

保安是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保证其生产和生活正常的人员,治安是针对公共设施场所设立的维持其正常运作的人员,公安是保障社会发展稳定的公共安定管理者。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