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月21.75天是怎么算出来的?

为什么是21.75天?
2024-12-14 17:00: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每月的工作日为21.75天的计算如下:

制度计薪日计算方法一、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二、“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回答2: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1、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月平均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拓展资料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回答3:

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21.75天=(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每年365天减去52个星期的双休日共计104天,得到每年的工作日除以12个月,得到每月的平均工作日。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

拓展资料:

其他的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用人单位也要计发工资,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回答4: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回答5:

(365-52x2)/12=21.75(天)即一年减双休日除上12个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