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前的房产,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你只能主张他返还你与他结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财产;
其次,第二套房产,如果你丈夫的那部分属于你公婆赠于你丈夫的,那么他们如果明确指出是赠于你丈夫的,那么那部分就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出,那么就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
1)各地法院在认定上存在争议,但多数认为,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成立共同财产。
2)有你的财产份额。
1、房子很可能认定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款部分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
2、婚后所购房子:应是你婆婆和丈夫共有产权,其中你丈夫的那一半产权中有你1/4,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此房子的1/4归你。
1、第一套房,在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
2、第二套房不属于共同财产。
1,共同财产为i婚后还贷部分。2.,第二套i房子你有四分之一的所有权。
石家庄离婚律师刘佳律师:
你好!
一、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增值部分亦可要求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二、第二套房屋,属你婆婆及你老公共有房产,你老公拥有的一半的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分割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