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不给钱算犯法吗?

2024-12-22 23: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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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买东西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具体情节处罚。  

1、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2、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可根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扩展资料:

强迫交易罪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治安管理处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2:

  买东西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具体情节处罚。
  1、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可根据《治安处罚法》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回答3:

你好,很荣幸可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首先,对于买东西不给钱犯法吗这一问题作出肯定回复,既违背我国道德,又违法。一种交易上的原则,你既然拿了对方的商品,你就必须付出给对方的商品的价值等量,就是我们说的货币,通俗是叫钱。
但是,深入一点来说,如果你在卖场拿到的商品不符合你的要求或是有不良之处,那么你可以和卖方提出问题商议,可以在解决后付钱。
希望你可以满意这个答案。

回答4:

你拿的是什么东西啊?如果是小学门口的地摊上的小吃、玩具什么的,那么你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如果你是拿的是电脑,冰箱,电视,洗衣机,名表,也就是什么相当贵重的物品,你基本上不能叫做违法了,你那是赤裸裸的犯罪啊~~~大哥你想什么呢~~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