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帮助!我签订了一个三年的劳动合同,今想跟公司解约被经理回绝,我想知道我还可以解除这份劳动合同吗

2024-12-23 15: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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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充回答:
  1、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通知,同时要求经理或公司收发人员给你写收条证明已经收到你的书面辞职通知,如果这有困难,可以自己以快件方式邮寄,同时保留好回执、且要求在回执上注明是辞职书。
  2、关于社保:可以要求公司按标准补齐,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社保机构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1、“我签订了一个三年的劳动合同,今想跟公司解约被经理回绝,我想知道我还可以解除这份劳动合同吗”:完全可以,你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即可)提交书面辞职通知,通知后到30天就可以走人:不管经理是否批准都可以走,而且不用负什么与辞职相关的法律责任。

  2、周一至周六工作不违法,但如果6天的总工作时长超过44小时即违法,超过部分应属于休息日加班,没有给你倒休的,你可以索要200%的工资。

  附:相关依据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我想知道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么?”:
  有法律效力。理由是:
  (1)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为劳动部门行政管理方便,不备案不影响合同生效,但应受到劳动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
  (2)没有你的身份证信息,但有你的签名和其他途径可以查明你的情况的,不会导致合同失效。

  (3)但是:并不是说你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你就不能辞职了:合同有效,你也一样可以提前30天或提前3天书面通知后离事,不用单位批准;而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有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违法情形的,还可以在书面通知后立即走人,不等30天。

  4、“这份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在劳动局备案才有效啊?我怎么才知道他有没有备案呢?”:
  (1)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我认为你不必管合同是否备案的事:提前通知、并注意保留你已经通知的证据后,你就可以在通知到期后自行走人,不用管经理是否批准。

  5、关于社保:
  (1)没有交到社保机构、而是私下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确实违反法律规定。
  (2)不过,实践中,如果在仲裁时公司能拿出证据证明已经支付你社保费、且你同意这样支付的,你再要求补偿你的社保不会被支持,但有可能要求单位补交社保差额给社保机构。

  6、“请问我可以以没有给我购买保险的理由请求解约么?”:可以试一试,但没有太大的把握,如果用提前通知的方法更稳妥。

回答2:

这份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在劳动局备案才有效啊?我怎么才知道他有没有备案呢?

现在很多地方都要求必须备案,但不知道你那个地方有无此规定,你可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查询。

请问我可以以没有给我购买保险的理由请求解约么?

可以,也可以以劳动时间和约定的不一致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若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对方经济补偿。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除合同,提供这些证明,不然一般公司不会主动赔钱给你的,你可以先协商一下,看看公司赔不赔钱给你。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