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单位把原材料发B单位加工 , 产生的加工费让B单位开一张材料发票来抵加工费,可以吗?

2025-01-01 1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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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情况而言:

如果你们发出材料时,没有开材料发票给加工方,不可以用材料发票来替换加工费发票。因为现在收到材料发票,会造成库存数量增加,与实物数量不符,日后无法解释该差异(原来材料数量还在账上,现在又买进同等数量的材料,账上材料数量翻倍,而实物材料还是原来那么多)。

如果你们发出材料时,就给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回材料时,对方又给你们开材料发票,这是可以的,也应该开具材料发票。

回答2:

可以,但是不推荐,因为是虚假业务。

而且最好不能让税务局和会计师事务所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