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单位的资质问题

2024-12-18 07: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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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首先要明确代建单位的职责。综合各地对代建单位职责的定义,一般将代建单位的职责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 代建单位的前期工作包括:工程前期征地拆迁和市政配套等工作的协调管理;协助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协助招标公司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向业主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
  代建单位的中期工作包括:负责优化设计,核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业主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或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业主审核,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代建单位的后期工作包括: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生产试运营,协助办理权属登记,负责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业主;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2、目前国内相关城市对代建主体的资质要求 从代建单位的职责来看,要想从事代建工作,代建单位要有应有的建筑技术和工程经济等相关背景知识,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和经验,熟悉整个建设流程。委托这样的机构代行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管理,应该要能够在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主导作用,通过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合理安排工作,极大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10]。显然并不是所以的相关行业企业都可以负责起代建工作的。所以有必要对代建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相应资质的代建单位代建相应等级的工程项目。 从全国来看,由于国家还没出台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要求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加之各地经济社会条件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地对代建主体的入门资格要求也各种各样,没有统一的标准。下面以上海、北京、重庆和浙江四地为例。 作为较早开始试行代建制的上海,大连路越江隧道、北环高速公路、沪阂高架道路二期工程、沪青平高速公路(西段)工程、沪芦高速公路、嘉金高速公路等均是实行了代建制模式。在2001年底颁布的《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推行代建制试行规定》相关条文规定,项目法人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的工程管理公司,必须是具有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项目管理资质证书或被列为推行代建制试点的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此外,还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择优选择:工程管理公司的管理业绩、企业信誉;出任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资历和能力;建设大纲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等管理目标;管理目标与工程管理公司经济责任的关联度。
  目前,上海已有的20多家具有资质的代建单位,大多数是与相关职能政府部门脱钩后走向市场化的专业单位,如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都是具有长期较为丰富经验的建设单位和咨询管理企业。但是对于代建主体的注册资本、人员素质、专业水平和公司业绩等方面设立明确指标,致使代建主体的准入条件不高,使政府监管难度和工作强度加大,同时也增大了项目的风险。
  与上海相比,北京对代建制的立法稍微迟了点。2004年3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但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要求更加模糊。《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在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代理单位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并能够独立承担履约责任的法人。没有明确资质要求。但是其在第十七条中又规定,市发改委应将批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招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受市发改委委托,依法组织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公开招标,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报市发改委审定,并抄送市财政局。其中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单位中标人,应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12]。可以说,北京市的各个代建项目对代建主体的资质要求是根据项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开招标时在招标书中加以明确。以奥运工程为例,负责奥运工程项目的代建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或监理资质、或工程咨询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招标代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同时,还要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还要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13]。 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奥运这样大的工程项目,北京市政府对于代建单位的要求其实还是不够严格的。尤其是对于企业资质等级这样一条硬杠杠,放的相当的宽。很容易使工程相关企业通过各种关系来获得代建资格。而如果代建单位的实力不够,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和经验,则项目的风险就大大的增加。
  在这点上,重庆市做得要比北京细致。重庆市对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机构,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市场准入。向市建设行政部门申请从事代理工作的代建单位必须要具有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或本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其他的则和上面一样。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要求一律是甲级或一级,这就使进入代建市场的代建单位一般都是高水平有实力的企业。 相对于以上三个地方,浙江省在代建制法规的制定方面可能是走在最前的。浙江省不但要求代建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相应的建设管理能力及相应的资金实力,还提出代建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作为这一条的细化和补充,浙江省又颁布了《浙江省代建单位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对代建单位资格申请标准、申请程序、评审单位等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将代建单位资格分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类主要指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综合类则不受专业限制[16]。在国家还没出台对代建单位资质认定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浙江省可以说走在了全国各省市的前面。
  综上所述,尽管目前各地对于代建单位的准入资格并不统一,但总的来说,一般都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是真正面向市场竞争、以服务质量和职业信誉为本、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和责任的企业实体。这样,代建单位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会充分顾及自身的信誉和职业规范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2)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担起一定的经济责任。代建工程一般都规模较大或比较重要。如重庆市规定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经有权机关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1000万元以上,以及1000万元以下特别重要的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都要实行代建制。万一工程出现什么事故,代建单位也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承担经济责任。
  (3)具有相应的资质。代建单位所持有的相关行业资质可以反应企业在该行业的水准,在目前国家没有专门进行代建单位分级资质认定的情况下,要求企业具有相应资质,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
  (4)具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以及科学严密的工作制度,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队伍应当符合专业全面、经验丰富的要求,其工作制度应当保证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及时、有效的管理,同时在重大利益问题的处理上要互相牵制,避免职权过于集中的现象。

  参考资料: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kJWyXVkTdOM8NDiY6nD_oyvF4ykfRRVy35ff2MNq4SBJb7u7vybwnNAbHO_v5GiRo9YSTS1OfS5eJ9dcfoW7wj4STzrcpBvC-mAIAcL9-xO

回答2:

单位资质挂靠是违法行为,只不过现在政府还么有怎么严查而已。建议LZ还是去找些有资质的正规施工单位,这样即便出了问题也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