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跟对像已经结婚,但是没有结婚证。如果离婚的话,法律上应该怎么判决!

2024-11-27 22: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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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我现在跟对像已经结婚,但是没有结婚证”:
  (1)结婚却没有结婚证:就是按风俗举办了婚礼、只是没有领证了?那样的话,你和她的关系只是同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2)现在,学界的通说认为:只要不是和有配偶人的同居、而是双方自愿且不是破坏其他人家庭才和合法婚姻的,同居就不是非法,不违法、只是有背于传统道德。你的情况,属于同居、但不是非法同居。

  2、“女方称。男方打掉女方孩子”:如果你是男方,你应尽快去女方家里看一下、慰问一下,如果确实是男方动手打人、且造成女方流产的,很有可能构成轻伤,如果女方向公安报案,男方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离婚的话,法律上应该怎么判决!”:
  (1)你们还没有结婚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你们就还没有真正“结婚”,也就无所谓离婚,你们不想在一起了,只是分手,法律上叫解除同居关系。
  (2)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同时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债务分担提出请求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但如果是单纯以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3)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婚姻”:解除同居关系时,两人自愿分开就行了;处理同居期间财产时,不是适用《婚姻法》中婚后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的规定,而是有证据证明是哪一方取得的就归哪一方,无法区分是哪一方的,平分。

  4、“家庭里的所有东西,均为男方所买! 女方在背地把卡里的钱与首饰都已带走!”:
  (1)有证据证明是男方所买的:分手时归男方所有。
  (2)“婚”后收入和其他财产:男方取得的归男方,女方取得的归女方,无法区分的平分。
  (3)首饰如果是男方赠与女方的礼物:应当归女方所有。但如果是男方以结婚为条件赠与女方的,男方可以要求收回。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银行卡里的钱:只要是男方的银行卡、是男方的收入,即使女方取出用掉银行也会有记录的。

  5、另外,毕竟两人曾经好过一场,她都怀孕了,建议男方找家里亲友或长辈出面调解一下,看能不能挽回,实在不成时再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同时解除同居关系。

回答2:

不是合法夫妻不存在离婚,原则上个人物品归个人没有共同财产分割。首饰如果是男方赠予的可以不必归还,至于卡里的钱如能证明是女方擅自取走可以要求归还。也可以报警处理。

回答3:

如果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属于同居关系,法律是不保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的。
现在要分开,不用办理任何手续,财产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纷纷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回答4:

身份关系上:没有结婚登记不存在"己经结婚”。财产关系上:按共有处理。有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归一方;无证据证明的,平分财产。

回答5:

首先,请问你所谓的没有结婚证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是没有去民政局登记,那法律不承认你们的婚姻,就没有所谓的离婚了。如果你们有登记,只是把结婚证撕烂了,那就去法院请求判决婚姻无效。至于男方打掉女方孩子一节,属于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