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明文规定:若不到房管部门过户的话,公证处公正并不能使房屋所有权转移,只是多花掉2%的公证费换取“纳印签字属实、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而已,“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无从谈起,因而坚决不赞成公证!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境外人士的话,其实签好买卖合同不去做公证,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应,你最好能让房东去交易中心做个抵押,哪怕抵押一块钱也行,主要是限制他一房两售,如果不去做抵押,原则上房东还是可以卖的,因为交易中心没有备案的话,他们去过户交易中心也不知道有你这个买的,只是他卖了要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过户。
房屋买卖属不动产交易,不动产交易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所以不过户的话不会产生物权效应,也就是只有债权效力,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过户的话你就失去了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如果方便的话还是过户要紧,不要在乎一点过户费,一旦发生矛盾是很难解决的,会拖延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是很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