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辞职了,档案怎么怎么办?如何处理?谢谢!

2024-12-21 03: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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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单位应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辞职人员凭相关手续去当地人才市场或其他档案管理机构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去原单位转调档案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等相关规定办理。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

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回答2:

离职后个人档案最好的存放地就是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存放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需要什么流程呢?
1. 可以先打电话咨询办理档案托管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般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离职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2. 带着这些资料到当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会有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工作流程,按照工作人员的流程办理就可以了
3. 在办理托管手续时,会填写一份表格,按真实情况填写就可以了。
档案托管手续的办理过程其实是复杂的,个人档案如果完整,没有破损,档案经过工作人员的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直接保存了,如果档案出现确实、破损、拆开等情况,那事情将会更加复杂了。

回答3:

档案提出来比较好,因为这样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