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同居二十四年,到现在要被他儿子赶出来,我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2024-12-16 13:52: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受法律保护的,关键问题房子是不是你们同居后共同财产购买,需要提供对应的证据,还有你们同居的事实也要证据。

回答2:

你们只是同居而尔,又不是真正的夫妻,如果那间房子没有写你的名字,那么你不会受法律的保护的,因为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

回答3:

夫妻同居24年已成为事实婚姻,夫妻生活共同财产应该受法律保护,如婚前财产则应该归男方所有,男方是否有赠予或财产分配公证。

回答4:

虽然同居二十四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房子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继承权。

回答5:

他们之间存在事实婚姻,有相应的法律,你们可以在网上查找相应的条文。先告他再说,不过很麻烦,能私了就私了吧。现在的女人怎么都不会保护自己啊!没结婚这么能生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