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方法按“高中学业成平*0.5+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0.5=考生成绩”计算。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成绩计算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0.5+职业技能测试*0.5=考生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