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在民间借贷借了十万块钱,期限是十五天,我做了担保人,过了期限没还上,我还要负责任吗

2024-12-15 05: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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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作为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替借款人偿还借款。
这就是担保的目的。
如果担保人不替借款人还款,担保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回答2: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区分以下情况分别认定: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回答3:

你好,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