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以上法条可知,就算没有那份协议,婚前的房产也是归各自的子女继承,夫妻双方无权继承对方的婚前房产。 1)有效 2)没有。房子的产权也要不到。 3)很难有效,这点看法官的裁判。但实践经验显示,很难有效。因为这种证明太容易开了,就算丈夫生前没说过这话,找几个关系好的邻居朋友也能够开出这种证明。除非是有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证明,才比较有用。邻居朋友的证明效果不大,但是并不是不能操作,这方面法官有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