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这种情况是可以补票的。
按照路部门相关规定: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旅客须在上车后20分钟内完成补票,缴纳少许的补票手续费。没有及时补票的,将被视作无票乘车,要加收50%的费用。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旅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时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补收至前方下车站的票款。
3.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但已经使用至到站的除外:
1.旅客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乘车的,应补签。
2.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签。
3.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