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原告起诉,先由原告支付,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的话,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后,会依据双方责任大小对诉讼费按比例或者全部由某一方承担。
原告预交,最后败诉方承担,财产案件的,按标的额比例收取,案情介绍不清,无法准确回复,建议看一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网上有计算工具可以算的,至于怎么支付,一般都是原告先垫付,然后再由法院判决由谁承担,你可以先垫付然后要求被告支付。
一般情况,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