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先去世,老人后去世,老人房子,孙子有继承权吗?

2024-11-15 0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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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孙子可以代位继承。

按照《继承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扩展资料:

案例: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 子女代位继承引纷争

父亲先于祖父母死亡,其子女能否与叔叔一样,代位继承祖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邕宁区的小林未获得分配爷爷奶奶遗产权利提出了异议,叔侄之间起了纷争。日前,邕宁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叔叔起诉侄子的继承纠纷案。

邕宁区的老林夫妇共生育有5个儿子,其中的一个儿子林三于1992年因病过世。后来,老林夫妇相继去世,并留下房屋一套。对于老人留下的这套房屋,林老的4个儿子达成了遗产分割协议,约定将此套房屋分成4等份,他们4人各得一份,但这份协议却没有提及已经过世的林三的继承份额。

林三的儿子小林在得知叔叔的遗产分配方案后强烈反对,他觉得自己作为老人的亲孙子,有权代替早逝的父亲分得祖父母的遗产。对此,叔侄争执不下。最终,林老的4个儿子一纸诉状将侄子小林诉至法院。

邕宁区法院立案庭对案件进行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林三的儿子作为被告,是被继承人林老夫妇的孙子,其父亲林三又先于被继承人林老夫妇死亡,所以他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

而林老夫妇的4个儿子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没有保留代位继承人的份额,其内容违反了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侵害了小林的合法权益,故该协议无效。法院经审查认定,案件的4个原告与被告皆系合法的继承人,叔叔和侄子都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林老夫妇留下的遗产。

为了不让亲戚之间矛盾加剧,法官在调解中打出“亲情牌”,最终使得叔叔和侄子达成调解协议:老林夫妇留下的这套房屋由其4个儿子和1个孙子按5等份分割继承,这起叔叔和侄子间的继承纠纷终得圆满解决。

参考资料:人民网-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 子女代位继承引纷争

回答2:

有权,只要老人没有遗书说明,老人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虽然死了,但是儿子该继承的老人的遗产自然也就变成儿子的遗产,有他的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继承了

回答3:

按照《继承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案符合代为继承的条件,孙子有房产继承权,但其份额限于继承人父亲有权继承部分。

回答4:

孙子有继承权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