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职数配备干部属于违反组织人事方面的纪律,党的人事纪律体现在入党条件、干部提拔等十分严格。与西方议会政党的登记制入党方式不同,我党在接受党员时首先有一定的预备考察期,然后党员在入党后必须要加入一个党的最基层组织(支部),接受党的领导。
要把反映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纳入“12380”举报受理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处。通知印发后仍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一经查实,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发办〔2010〕9号)、《关于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5号)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行为的分类,可以将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军事纪律以及其他纪律。厘清党的各项纪律的不同类别和逻辑体系,对于今后的党内法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显著意义。
一是政治纪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完成各项政治任务的保证。政治纪律在我们党的纪律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政治纪律决定了政党的前进方向,也决定了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军事纪律等其他各项纪律的发展路径。
二是组织人事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分为组织纪律和人事纪律。组织纪律侧重于组织制度、组织原则的建构,是调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人事纪律是规范党员的配置等内容的,具体包括发展党员的基本规则、选拔任用党的领导干部的基本规则、党的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规则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规则。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比,党的组织纪律最大的特点便是将党组织明确分为多层,并着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国共产党最初将组织系统分设五层,后改为三个大层,分别为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中央组织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党的地方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它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比,党的人事纪律体现在入党条件、干部提拔等十分严格。与西方议会政党的登记制入党方式不同,我们党在接受党员时首先有一定的预备考察期,然后党员在入党后必须要加入一个党的最基层组织(支部),接受党的领导。
三是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针对党的各级组织与全体党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的规则,包括宣传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分别对宣传工作、外事工作和保密工作等进行相应的规定。宣传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也有关于宣传纪律的专门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宣传工作是党在团结党组织和党员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方式,宣传纪律也就成了规范这种工作的关键规则。
外事纪律。外事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外事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其主要包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处理党际关系,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外事纪律的规定。
保密纪律。保密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一切尚未决定或虽已决定但尚未公开执行的重大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不准向外公开和泄露的行为准则。执政前,党的生存环境要求其必须保持党内组织的封闭性,而封闭性则必然使得党内秘密的保守十分重要。因此,保密纪律在中国共产党的纪律体系中也占有重要一席,既有关于党在革命时期的保密规定,也有党在执政时期的保密规定。
四是廉政纪律。廉政纪律是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反腐倡廉方面的行为规则。廉政纪律是党在特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着重规定的纪律之一。这一纪律主要是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部门、本人以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具体表现在:禁止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禁止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禁止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禁止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禁止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禁止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办理和优惠条件等。
五是道德纪律。道德纪律是全体党员在社会主义道德方面的行为准则,它主要体现了党员在社会公共活动、从事职业、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等的道德要求。道德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中很具特色的一部分。
作为先进性的代表,党在道德纪律上的规定比国家法律要严格许多,也意味着党员要比一般公民承担更大的道德责任。这些内容主要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列文件中予以体现。必须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四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共6条专门对如何处分违背道德纪律的行为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六是军事纪律。军事纪律是党在处理党与军队关系时对党组织和党员加以规范的行为准则。与西方政党往往主张军队与政党分离不同,列宁主义政党在处理政党与军队关系时,从本党的性质出发,往往出于夺取政权和保卫政权的考虑,主张保持政党对军队的联系。这种联系,在毛泽东那里变成了“党指挥枪”的著名论断。这也是党的军事纪律中最核心的一条。总书记也指出,听党指挥是灵魂,决定军队建设的政治方向。此外,在政党与军队紧密联系的前提下,对于军队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施与更严格的纪律约束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军队的纪律和政党的军事纪律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重合。
七是其他纪律。其他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中除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之外的其他纪律。其内容主要是禁止党的组织和党员妨碍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党员权利、公民权利。
不管是党的各级组织还是党员,不论其在国家法中作为社会团体还是作为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都不得侵犯一般的社会、经济等秩序。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纪律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分别在第十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第十一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第十三章“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第十五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中均有较为详细的对应性规定。
组织纪律,但通常是很小的问题
习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