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并一定要以造成轻微伤为前提,情节严重的一样会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没有外伤,承认打人了,能构成拘留。
既然承认了,公安机关会认定打人事实存在。
肯定会拘留。
构成!~因你的口供与被害人的口供就是原始证据!~只要办案工作人员没有对你进行暴力威胁,利诱迫使你提供口供的,在程序上也没违反相关规定。即使你翻供,只要办案人员没有违反程序法,采纳你翻供的口供几率极小。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