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等于强奸,肯定不行。但正如你所说,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丈夫有提出过生活的合理要求,妻子就有义务配合丈夫。如果不是提出离婚诉讼讼,一般来说丈夫提出三五次,妻子应该配合一次,或者半个月要配合一次。个人理解,现在的状态,关系不好,你是不愿意,但丈夫有需要,又还是夫妻关系,一般来说,一个月以上没有过生活,感觉作为妻子的义务,应该配合。退一步说,如果判决不准许离婚,你们还是要过夫妻生活的。当然你会觉得委曲。只好调整心态了。祝你快乐。
原则说不可以,但是做一下也无妨,说不定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