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般分两种情况:
1、如果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一般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算男方婚前财产,如果婚后需要双方还贷,建议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算男房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