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霸王条款,在垄断之下就是强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但打官司是个复杂问题,可能胜诉后的补偿还不如官司成本高,现实之下很多权利的维护对老百姓来说成本太高。
在那段时间你应该事先报停,否则可能会收你一些费用,建议你好好跟他说尽量少收些,最好尽量避免打官司,得不偿失的。
我家的电视是硬屏的。。所以效果非常的好。
08年以前我每年交电视费,08年-09年两年不在家,2010年我去交电视费。让我把08-09-10年三年的电视费全交上,才给我开通有线电视,不然不开通。电视台这样做对吗?这是不是垄断经营?可以投诉吗?在那投诉?
买IPS硬屏面板的LED电视,优势多,具有实用价值,质量也有保证
让人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