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个律师,请教一个问题,我是被告,法院在4月30日送达传票,我没有签字,是因为我欠他钱,做过桥

2024-11-24 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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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法院在该案采取的是简易程序,被告不需答辩,但是否享有15天的答辩期是存在争议的,实践中很多法院都是直接开庭的。
如果是普通程序,15天的答辩期是必须的。
2)对于公安不立案的情况,你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仍不立案,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复核还是不立案的,可以去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认为需要公诉的,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公安不立案、检察也不起诉,可以自行向法院起诉。
如果真要这样做,每次不立案或不起诉时,都要拿到不立案决定书或不起诉决定书。而且这种案件取证很难,最后证据不足判无罪的居多。
你的车应该是被原告申请诉前保全,把车开到法院扣押了。你可以向法院了解一下情况,如果真是扣押了,对于车这件事还是不要追究的好。
3)本质上是你欠人钱,还钱是必须的。不过150万一天1.3万的利息明显是不合理的。受法律保护的只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超出部分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哪怕你签的是高息借款协议,实际应付的利息也应该是一天838元。

回答2: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3: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