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离婚后反悔条件是什么?

2024-11-23 15: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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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男女双方经过调解,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2:

 调解离婚不能上诉,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建议:
可以以录音,摄录等方法保存实际的证据,比如和小孩的普通交谈,交谈中不能有语言牵导等因素。作为实际证据提供给公正第三方(法院,派出所,居委会等),提出申请终止女方正常探视。

回答3:

按调解内容执行,身份关系已解除。

回答4:

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那么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在生效之前是可以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