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办理了收养手续,确立了收养关系。父母的监护权即告结束。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的监护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收养人了,这样能更好更及时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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