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原始发票丢失,过户时需要及时到原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方主管税务单位办理补办相关手续。
发票补办流程如下:
1、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过户还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销售发票丢失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规定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到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因此,您想要补开购车发票的话,必须要到购车的4S店和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