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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推荐 且.单纯从民诉法编章体例的角度:来论证1淑席判决的案件不应适用-‘暇七-嘴沐rl‘飞;‘r卜‘欲﹁‘‘·别…夔酶嘴封决的案件能否适用简易程)笋审理”的间题,在法学界发生了}。争议,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同跳袜做法。因此,本文拟就这一问题略达 浅见。_ 缺席判决既然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因一方当事人未参加庭审活动或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透退出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行为,戴么就与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根获案件的难易程度而据情分别适用一审案件的普通、简易程序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概念。但由于缺席笋决是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能排除表生的情况,怎样把握缺席判决的舞件与适用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右诉讼法学界出现了不同的观点。韦人认为:从民诉法的编章体例上看缺席判决规定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之 中.简易程序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花 程序并未涉及,因此,缺席判决的等 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