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以下三种情况可由本人办理。
(1)缴存人变更个人信息(参见问题解答第78题)。
(2)缴存人将本人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或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转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缴存人个人办理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提取业务(参见问题解答第50题)。
个人可办理的事项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应材料,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
我国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都有明确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有详细规定,你可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详细咨询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条件。
北京市公积金的提取方法有购买住房,租赁住房,房屋大修,好像现在还增加了大病也可以提取,最后就是退休时一并提取。购房和租赁是三个月一提取。
拿到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可以提取了。如果是退休了,就可以直接提取。
职工根据公积金提取需求向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员提交申请,单位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带上申请材料和身份证到所在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