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如果你想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工厂,他们是拦不住的。如果你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有备案,就算工厂给你算旷工又如何,因为工厂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你离职工资不但无条件开给你工资,还要把你工作期间应得的补偿给你,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如果劳动局管不了,有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部门,政府部门都有权管劳动纠纷,拖欠工资等。所以,用法律来维权需要勇气,更需要证据。
你可以拨打当地劳动局的服务电话举报投诉啊。网上查一查就知道了。另外你申请辞职是有个时间缓冲的递交辞职信后等久是。
看你签的用工合同怎么规定的,如果有休息日或者可以请假,但是工厂不批可以到劳动仲裁去打官司。
可以去申请事假,如果不批,可以去告它,如果算你旷工你可以两件事兼成一件事去劳动仲裁局去投诉工厂。
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就能走人了,不需要单位同意。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