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规定男方缴纳的生育保险与女方是不相关的,女方是不能享受男方生育保险待遇的。因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照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失业人员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有在单位参保才能缴纳生育保险金,个人没有生育保障,一旦终止缴纳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就无法结算。
通常规定是累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
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地方保险,各地规定各不一,很多地方已经放宽条件,比如上海,只要曾经缴过费就可以正常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和相关生育津贴。
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免费咨询电话:12333),确认一下,以当地回答为准。
失业中,能不能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