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本身就是一个为回国执业做准备的学位。为啥呢?根本原因是LLM毕业在美国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回国干啥呢?除此之外,LLM要求必须有法学学位,也就是你本科得是读法律的才能去读LLM。这样的人本来已经可以在国内执业了,出国读个九个月的LLM,性质更像是短平快的学位升级,1年v.2年或3年,回国和北清政法人大的研究生一样待遇,何乐而不为呀?
JD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首先,JD并不要求本科是读法律的,很多出来读JD的小伙伴也没有过司考,这样回国执业的话限制多多,想去内所的话呢还要先过一个司考,而司考这种死记硬背的体系跟JD的学习套路是完全不一样的….
留学读法律专业,到美英法德日意,都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