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担保期限是2016年12月1日至2O18年12月1日,现在期限过了,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债务人贷银行的是额度贷款。
2024-12-15 04:22: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那要具体合同是怎样写的
有没有合同到期后延续的可能
有没有写只要贷款没有归还就承担连带责任?只要有一项就会承担责任的
最好督促他把贷款还完。

回答2:

过了担保期就不需要在承担担保责任。

回答3:

担保期限截止日期是2018年12月1日,现在(2019年10月1日)不一定就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债权人在2018年12月1日前找担保人,要求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合同就应当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计算,直到2021年11月30日都是合法有效的,都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债权人在2018年12月1日前没有找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就算过了,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