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的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其特点如下: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审批管理;审批权限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准权限一致,有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进行报批,而不是按照单个具体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报批,有利于提高审批的质量和效率;申请单位是各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