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往往有很多借款人到期没有按时偿还出借人的借款,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对于此类纠纷,很多出借人会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有很多出借人认为借款人到期没有偿还借款构成了犯罪,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公安机关以诈骗罪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这种情况,我要和大家说明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不符合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因此,民间借贷纠纷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大家应当注意一点,民间借贷中,如果是向不特定的对象进行大规模的借款,当金额或是借款人数达到一定程度,也可能涉嫌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犯罪。因此,虽然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区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以免触碰刑法的红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