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通过法律程序断绝不了关系,反过来法律程序是比较全面的,户口问题也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