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二十天了,还没有执行法官来电,怎样查

2024-12-24 17: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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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议可以先到执行局了解清楚原因。
如果是他们不作为,可以向其上一级或检察院投诉反映。
检察院是专门的司法监督机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般来说,执行期限内是否发生执行中止或延长期限的事由,法院应当告知执行申请人。如果法院没有采取任何执行措施,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这个做法在实践中比较少见,但是可以给法院一定的压力,督促其尽快开展执行工作。
实践中,法院执行案件非常之多,法官压力很大,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工作来不及完成很常见,至于超过了期限还没执行怎么办,那就是法院内部的机制问题了。但作为当事人不能只是被动等待,建议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书面的财产线索、并申请先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被执行人有明确的财产,但是法院超过期限一直未与执行,并且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那么不要犹豫,将材料整理好,直接邮寄给上级法院。
如果目前还没有查到财产,那法院当然无法执行,但到了执行期限,应当出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同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待发现财产线索,再予恢复执行程序。

回答2:

1.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之后,就有案号。一般立案通知书上就会有执行法官的名字,可以随时联系执行法官。如果法院暂时没有分配执行法官,可以过几天打立案庭电话查询执行法官联系方式。立案庭电话或者法院总机,在法院的网站上有联系方式。
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法院案件多,进度会比较慢。.比较快的方法是申请人自己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这样执行法官确认之后,可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就可以比较快地结案。

回答3:

如果有立案通知书可以通过案号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