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是有时间限制的,在99年的时候对《收养法》做了修订,明确规定收养以登记为有效前提,因为《收养法》无溯及力,那么修订也应当无溯及力。因此,99年之前的没有登记的收养应当依法给予确认,对于99年之后形成的收养应当以登记为前提,否则收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