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持卡人应立即申请挂失。挂失分为口头(临时)挂失和书面(正式)挂失。
1、口头(临时)挂失,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网点、“12333”电话、网上服务渠道办理,也可通过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办理。
2、书面(正式)挂失,须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网点、合作商业银行网点分别办理。
社保卡补办条件:
1、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
2、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3、社保卡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写。
补办资料:
1、身份证;
2、数码相片回执(已提供相片回执的则无需提供);
3、《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
4、原来社保卡(满足条件2、3需提供)。
补办流程:
方式一: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社保合作银行办理补办手续即可。
方式二:单位登录企业非CA认证系统后,在“社会保障卡业务”中的“单笔申请制卡”页面申请新的卡号后,再进入“打印制卡清单”页面打印制证清单,再连同数码相片回执、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制卡窗口补办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等可以申请补办。
当事人发现社保卡等遗失后,应及时持当事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原卡挂失,挂失期过后再持身份证到社保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补办新卡即可,注意拿到新的社保卡、住房公积金卡后应及时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