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事故发生在非机动车道,有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个人认为责任平分比较合理。或者非机动车责任相对大一些,但不能超过70%。按你所讲,应该由机动车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应承担次要责任,非机动车是主要责任。
机动车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全部赔偿非机动车的损失,机动车的损失可按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要求对方赔偿,如本案汽车损失为200元,则可向对方索要200X80%=160元,协商不成,可诉讼。
参考:
交通安全法第76条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