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封存后转移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网点,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职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办妥变更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到经办网点,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集中封存手续;
3、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公积金封存条件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注】: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