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通常情况下,法庭会裁定原告撤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另外,如果属于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经法庭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的,原告撤诉的,法庭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会的,应该会按撤诉处理 。通常法院会给一次机会,这次机会包括通知不到被告、调解失败等因素。这时会出现类似撤诉的停滞期,或者是缓和期,一般来讲时间为2年。
2年后当原告再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通知原告或者通知到原告家人进行转告,若被告不能到庭或不能进行申辩,也或者申辩不成功,法院会判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