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的主题意蕴

2025-02-02 04: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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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是中国古代、现代武侠小说的重要主题,也是《铸剑》的主题。但是鲁迅在小说中已经将这一主题进行了现代性的转换。一般来说,鲁迅是不赞成有怨必报或是为了报仇就滥杀无辜这样一种复仇行为的。他在自己编录的《会稽郡故书杂集》“朱朗”一条之下写过一段按语。朱朗是东汉末年的人,《会稽典录》卷下这样介绍他:“朱朗,字恭明,父为道士,淫祀不法,游在诸县,为乌伤长陈頵所杀。朗阴图报怨,而未有便。会頵以病亡,朗乃刺杀頵子。事发,奔魏。魏闻其孝勇,擢以为将。”这是原书里边的记载。鲁迅对这件事情是有看法的,他在正文下面写了一段按语:“按:春秋之义,当罪而诛不言于报,匹夫之怨止于其身。今朗父不法,诛当其辜,而朗之复仇,乃及胤嗣。汉季大乱,教法废坏,离经获誉,有惭德已。岂其犹有美行足以称纪?”鲁迅的意思是说:按《春秋》所讲的道理,一个人有罪,他本身做了许多坏事,这样被杀了,那是不必再讲报的,人和人之间的恩怨,应限制到他自身为止。朱朗的父亲做了许多坏事,杀他是没错的,朱朗的复仇竟然杀到陈頵的未成年的孩子身上。汉代末年是大乱的时候,礼法受到破坏,做出不符合儒家经典的事情,竟然还受到称赞,难道是朱朗这个人还有其他好的事迹值得记载下来?鲁迅的这个看法就代表了现代人的复仇观念,并不能因为自己亲人被杀就一定要复仇。在鲁迅看来,首先要问的是,复仇是不是符合正义,是不是本身具有正义性,如果不具有正义性,那么还有什么复仇的必要?即使是做儿子的,一定要为亲人复仇吗?再有,你要复仇的话,也该找本人去复仇,怎么能去杀他的儿子,这有什么道理?叫什么英雄?所以鲁迅对于复仇的看法是很现代的。  《铸剑》写于1926年底,是鲁迅在经历了“女师大学潮”和“三.一八惨案”之后,离京南下,在厦门和广州时写的。作品对复仇精神的描写,是紧紧联系着现实斗争的,在女师大事件、五卅惨案、三.一八惨案中,鲁迅目睹了封建军阀和帝国主义的凶残和暴虐,激起了极大的愤怒,认为应该“抽刃而起,以血偿血”,这种精神就体现在了作品中。现实的严酷也促使了鲁迅思想的发展,在坚持文化战斗的同时,他深深认识到暴力革命的必要性。鲁迅在1925年跟许广平的通信第十封里面就这样说过:“改革最快的还是火与剑。”很显然《铸剑》这篇小说在古代传说中注入了鲜明的时代精神。  《铸剑》的主题意蕴是丰富和复杂的。鲁迅一直紧张地思考“复仇”问题。“三头相搏”的场面无疑是小说情节发展的顶点,在大多数作家的笔下,小说都到此嘎然而止;但鲁迅却偏要精心安排“复仇完成以后”情节的新的发展,于是出现了“辨头”的闹剧,“三头并葬”的滑稽戏,到最后的“大出丧”变成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小说又出现了一个高潮。这个结尾真是鲁迅式的,充满了深长的调侃意味,既是对专制暴君的进一步的鞭笞和嘲弄,同时又包含着对宴之敖者乃至作者自身的清醒的自嘲。残害百姓的专制暴君尽管已经在一场正义的复仇行动中丧命,但百姓们依旧木然地对着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几个“义民”更是“很忠愤,咽着泪,怕(黑色人、眉间尺)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鲁迅歌颂复仇,又质疑着复仇。鲁迅的这篇小说原来存在着两个调子:悲壮的与嘲讽的,崇高的与荒谬的。这两种调子在小说中的相互纠缠,渗透,对峙,消解,起伏,激荡,表现了作者深广的忧愤和内心的矛盾与痛苦。